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

醫療儀器維修案件的領回

(http://bme.freebbs.tw/ 醫學工程論壇 同步發表)

在醫院中當使用單位叫修,一般都是會以維修單為依據,等修好了,再依維修單領回,同時收回維修單,這樣的作法,是很自然而且不會有什麼差池的,偶爾會有維修單丟了或是沒帶的問題,有時為了方便,還是給使用單位領回。當然因為這樣出現的糾紛會有但是也不多。

現在,什麼都E化,維修工作也是進電腦了,流程及表單都在電腦中跑,方便是方便,但是當領回時,常會有管理上的漏洞,忘了確認領回人的身份及物品。

最近有單位來電詢問大概半年前修的東西,因為他們盤點時少了這樣儀器,想說是不是仍放在我們這,一查記錄,己領回了。所以少了東西,也就只好請他們再努力想想囉。

因此,我們開會討論重新檢討一下送修品領回的流程,規定都有,只是實務上總是會有不一樣,特別是,送修品跟送修單無法match,因為東西拿進來修時,送修單都在電腦中,目前並無設計如檢驗室那樣,可以列印條碼貼在物品上(為了環保啊,另一方面成本也會提高啦)。

討論後,用最簡單的方法---貼標籤,用自黏標籤;就是書店賣的,小張白色紅框的標籤;當工程師維修完成時或行政助理接件時,確認電腦維修單號後,直接寫在小標籤上,再浮貼在送修品上(是浮貼喔,別整個壓上去,到時很難撕的)。

等領回時,以標籤到電腦確認維修單號,再請領回人到電腦去簽工號或是掃識別證。(為了這個還去弄了個雙螢幕來簡化流程,
(見PC雙螢幕在醫工系統的應用)

這樣應該可以多少杜絕大部份的管理漏洞吧。

提供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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