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http://bme.freebbs.tw 醫學工程論壇 同步發表)
主旨: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,第十條,第二條,附表修正條文,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23日以衛署醫字第1010267627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檢附"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"第十條,第二條附表修正條文及發布令掃描檔各一份。
附件掃描檔.pdf
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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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色巨塔中的幕後人員,醫生是看病人的;我們的病人則是醫療儀器。我們是醫學工程室。 We are professional Biomedical & clinical engineering engineer at Hospital in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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